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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舒 | 26th Mar 2007 | 一般 | (255 Reads)
是要代價的。
無論什麼都是要代價的,尤其是一時之快。
值得與否,視乎每件事及每個人。
在彼時彼地,什麼最重要,當事人應當弄清楚,所謂知彼知己,百戰百勝。很累是不是,倘若不深思熟慮,往後更累。
為一時之快,吃醉老酒,恐怕是目前最大的閃失了。
許久許久,都不再圖快意恩仇,覺得沒有意思,得到一時爽利又怎麼樣,這一把年紀了,又不能跑到太平山頂去舉起雙手學泰山般呵呵呵,大叫告示天下。
當年江湖第一把快刀,業已歸隱,連買一雙鞋,都走幾趟,想很久很久,直至款式售清,才 如釋重負,好了好了,不必作出抉擇了。
江湖上仍有許多快人快事,稍遲都成為新聞,平添熱鬧,許多是經過老謀深算,然而為著維持瀟灑形象,故做一時之快狀。也有許多真正冒失,無端做了爛頭蟀,徒呼荷荷。
不肯損失,很難有快事。
既然貪圖一時之快,事後也不必後悔。
有幾個人說的話做的事,會引起美金價位上落呢?

亦舒 | 9th Mar 2007 | 一般 | (300 Reads)

自由自在是惟一的生活要求。
不怕官,只怕管,生平最大志願,便是做一個自由散漫,無拘無束的人,人同此心,可惜為著生計,不得不作出某個程度的犧牲。
關平兄在他報上說,玩物喪志有何不可,有何不好?為口奔波,又有何物可玩,何志可喪?
真說到人心坎里 去,是為墮落的自由。
無論在生活習慣,或是前程路途上,都希望有選擇的自由。即使一天要撥十個鐘頭出來上班,說是是是,至少收工一條龍,實在耽不下去,也有心平氣和講聲走為上着的自由。
自幼受教管,這個不准,那個不行,孩子誰不盼望快高長大,做個成年人,可以吃街邊的零食,可以留戀電子遊戲機,也是渴望自由。
越來越多男女協議離婚,何嘗不是嚮往自由,倘若感情變為枷鎖,那還是孤家寡人自在得多。
除了這一點,其餘一切好商量。衣服,數十元至數萬元,照穿;房子,三十平方米與三百平方米,照住;飯盒與鮑翅席,只要心情開朗,一樣吃得不亦樂乎。
心寬至要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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